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行动不便者明起可由家属代开药

分类:学习收集
2007.7.15 23:30 作者:芮菁 | 评论:0 | 阅读:0

 转载北京百姓的福音

 

央视国际 www.cctv.com  2007年07月15日 16:58 来源:北京日报

  本报讯(记者曾昀)从明天起,卧床或行动不便的病人可由家属到医院代开药。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昨天表示,为方便群众就医,市劳动保障局和卫生部门针对行动不便的病人出台了新政策。

  本市7月起实行就医实名制后,就医必须由患者本人拿着贴有条形码的医保手册才能开药,这使一些代亲属拿药的市民感到很不方便。

  实名制就诊是为了杜绝一人参保全家看病等不良现象的发生,但像一些行动不便的病人,如卧床、摔伤的人,却感到自己到医院开药存在困难。此外,一些患有精神病的病人也没有能力亲自到医院开药。

  解决这一问题的政策将于明天正式实施,并在市劳动保障局网站公布。据介绍,新政策规定,对于长期卧床,行动不便,且病情稳定,长期吃同样药物的病人,可以由亲属代开药。亲属代开药时,需带好首诊医院的诊断证明和病人的医疗手册,到病人选定的定点医院开药。每次可以代开一个月的药物,最多连续代开三个月,三个月后,病人还需亲自到医院就诊一次。要提醒市民的是,这些行动不便的病人,必须是医生诊断明确,且病情稳定的患者。

  据介绍,设定“三个月”的代开药期限,是因为即使是长期慢性病,病人病情也会有变化,所以,每三个月病人本人都应再进行一次当面诊断,诊断之后再由亲属代开药。

  市劳动保障局有关负责人表示,如果条件允许,行动不便的病人可以就近到社区医院就诊,也可以同社区医院联系设立家庭病床,让医生上门看病。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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